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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因连带责任被执行1.46亿元

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因连带责任被执行1.46亿元

8月7日,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承担连带责任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涉及执行金额为146,322,896.00元。此次事件的起因是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

8月7日,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承担连带责任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涉及执行金额为146,322,896.00元。

此次事件的起因是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因此被牵涉其中。

资料显示,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于2011年,是兴仁市人民政府直管的国有企业,是依照《公司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经济实体,是兴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主体、投融资主体、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兴仁工业园区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国有资产,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按照“政企分开,面向市场,盘活存量,吸纳增量,营建并举,滚动开发”的原则,以融资、参股、控股、经营、委托代建和委托贷款等经营方式,做好招商引资、吸收社会资本和国内外资本参与公司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引导作用,积极把握更多发展时机,努力创造丰富收益,力争为当地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实体化经营能力,金凤凰公司先后成立兴仁市金凤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兴仁市金凤凰水务有限公司、兴仁市金凤凰物管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历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坚强带领下,以扩宽壮大公司经营、投资等实现经济稳步提升为方向,控股成立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先后参股成立兴仁市金峰售电有限公司、兴仁市中石化金凤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金龙实业有限公司、贵州金凤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实现了稳步提升有成效、发展壮大有目标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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