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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集团15.72亿短期融资券违约,寻求债务重组方案

福建阳光集团15.72亿短期融资券违约,寻求债务重组方案

7月23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其发行的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处置进展的公告。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1福建阳光SCP001”至“21福建阳光SCP004”四期债券,原定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兑付,涉及金额总计达到19亿元。由于公司面临经营困难,目前尚未兑付的本息金额分别为5.24亿、1.05亿、2.62亿和6.81亿,总计达到15.72亿元。这些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50%,原定发行期限为270天,且应于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公司目前存在较多涉诉案件,部分资产已被冻结、保全或强制执行,导致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面对这一局面,福建阳光集团正积极与债权人洽谈和解方案,推动资产处置,并商讨债务重组的可能性。

为应对当前的违约情况,公司计划设计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债务重组方案,以公平对待所有债券投资者。公司将在主承销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争取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公司也在寻求法律意见,评估违约对公司的影响,并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月1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新增11.7亿元的强制执行金额。

根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7月17日至18日,阳光城集团新增8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被执行人信息中包括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等。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目前存在16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累计超过153亿元。同时,该公司还面临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和终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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