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云南旅游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侨城(深圳)文化旅游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文旅”)于近日收到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相关材料,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四建”)起诉华侨城文旅、华侨城文旅肇庆分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南通四建主张解除与华侨城文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并向工程所在地住建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合同备案,同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各项费用损失共计1.52亿元。其次,华侨城文旅肇庆分公司对以上全部诉请承担连带责任、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其在工程款范围内对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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