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大酒店集团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
2023年,集团股东应占盈利为1.46亿港元,2022年则录得亏损4.88亿港元。如不包括投资物业重估调整、非经常性及非营业费用,集团的基本盈利为2.77亿港元,2022年则录得基本亏损2.05亿港元。
整体而言,集团总计收入及总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营业盈利(包括本集团占联营公司与合资公司收入及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营业盈利的有效份额)分别增加89%及146%至87.03亿港元及14.69亿港元。如不包括新开业的伊斯坦堡半岛酒店、伦敦半岛酒店以及伦敦半岛住宅公寓的业绩,集团总计收入及总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营业盈利分别增加34%及128%至61.81亿港元及13.6亿港元。
惟一如酒店业常见的现象,年内因新酒店开业产生了重大的非经常性、开业前及项目费用3.11亿港元,影响了集团业绩。此外,由于新酒店需要时间达至稳定的营运、盈利及全数客房可供预订的阶段,伊斯坦堡半岛酒店录得营运亏损2.58亿港元(其中1.29亿港元由集团分摊)而伦敦半岛酒店则产生了1.93亿港元的营运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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