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恒大物业联交所公告,韩超获委任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本集团总经理,自6月21日起生效。于公告日期,韩超持有4万股可认购4万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
胡旭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6月21日起生效。于公告日期,胡旭持有3500股公司的股份及8万股可认购8万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
桑权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6月21日起生效。于公告日期,桑权持有1000股公司的股份及2.55万股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15万股可认购15万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
林五昌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6月21日起生效。于公告日期,林五昌持有7万股可认购7万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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