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旭辉01”公司债后续转让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为挂牌期间特定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20 旭辉 01”将自2023年6月2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
公告表示,“20旭辉01”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2023年1月至3月,旭辉控股累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211.3亿元,经计算,同比下滑26.48%;合同销售面积约141.12万平方米。2023年1月至3月合同销售均价约每平方米15500元。
2023年3月,旭辉控股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83.0亿元,经计算,同比下滑30.83%;合同销售面积约53.87万平方米,2023年3月合同销售均价约每平方米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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