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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遭原总经理家属实名举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

董事长遭原总经理家属实名举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

11月13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分别就公司曾拟变更住所情况、“水解油”相关情况、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股权纠纷的情况等进行说明。关于公司曾拟变更住所的情况,合盛硅业表示,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

11月13日,合盛硅业发布澄清公告,分别就公司曾拟变更住所情况、“水解油”相关情况、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股权纠纷的情况等进行说明。

关于公司曾拟变更住所的情况,合盛硅业表示,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生产基地以化工生产设施为主,办公条件有限。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原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管理需求。为此,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购置“恒元广场-A 座”大楼作为管理总部,并将办公地址迁至浙江省慈溪市。为统一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拟变更公司住所地址至慈溪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为维持相关资质登记,公司终止执行变更公司住所并取消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与原总经理方红承股权纠纷的情况,合盛硅业称,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为了鼓励方红承能够长期服务公司,与其约定,在满足全职勤勉服务于公司满五年、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等条件后,给予一定数量股份增值的现金奖励,条件不成就则方红承不享有任何权益。双方形式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即相关报道中的所谓“代持”)。事后,方红承不足两年即从公司离职,且公司经自查发现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公司董事长罗立国认为方红承不满足奖励条件。双方对此产生分歧,方红承于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155号《裁决书》,不支持方红承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的请求,因方红承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裁决解除双方协议;酌情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裁决方红承享有40%的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如未减持则以相应金额补偿。目前上述裁决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已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公司称,2022年11月18日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平湖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方红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将于11月13日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此前报道,11月12日,一个名为“方红承冤案家属”的微信号发文,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以搬迁上市公司要挟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导致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及其兄弟方红兴被关押至今。举报人自称为方红承的妻子孙丽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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