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贵州燃气公告,公司股票于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于2023年3月16日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165,077,850股股份(占贵州燃气总股本的14.50%)转让予乌江能投。同日,东嘉投资与洪鸣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自东嘉投资与乌江能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所述股份交割日起生效。该事项尚处于推进过程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贵州燃气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3亿元,同比增长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37.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88.9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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