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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家上市公司主席的私人助理被裁定内幕交易罪

香港一家上市公司主席的私人助理被裁定内幕交易罪

10月26日,据香港证监会网站,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就香港证监会早前提出的检控,今天在黄百伟(男)承认就依利安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依利安达)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后,判处他24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在关键时间为建滔...

10月26日,据香港证监会网站,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就香港证监会早前提出的检控,今天在黄百伟(男)承认就依利安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依利安达)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后,判处他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黄在关键时间为建滔集团有限公司(建滔)主席兼执行董事的私人助理。他亦被饬令支付25,000港元罚款及38,277港元的证监会调查费用。

案情指,黄在2020年3月21日的会议上知悉建滔的主席兼执行董事建议可能将依利安达私有化。黄在明知可能进行的私有化是一项内幕消息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24日透过其证券帐户以平均价10.98港元买入3,000股依利安达股份,翌日有关股份便被暂停买卖。

依利安达股份在公布可能进行私有化后于2020年4月3日恢复买卖,当日该公司股份收报17.26港元,较暂停买卖之前的收市价10.6港元上升了62.83%。黄在2020年4月6日以平均价17.34港元卖出他在2020年3月24日买入的3,000股股份,获利19,080港元。

裁判官在对黄判刑时强调,内幕交易属严重罪行,在一般情况下,这项罪行的适当量刑应为即时监禁。然而,裁判官认为,经考虑所涉及的利润金额相对较低和黄及早承认责任后,社会服务令在这宗个案中是适当的惩罚。裁判官提醒黄,如他在履行社会服务令时不合作,便可能会重新考虑判处即时监禁。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这宗个案向公众传达了一个明确讯息,就是内幕交易不论获利多少,证监会都绝不姑息,因为市场失当行为以损害投资大众利益的方式制造不公平的优势,及削弱对本港金融体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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