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在农村住房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农房建筑产品,并在成都、绵阳、德阳、眉山、南充、巴中6市开展试点示范。
《指导意见》提出,以避险搬迁、集居点建设、农户自建等为切入点开展试点,推动农村住房在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等方面有效提升。到2027年,四川基本形成装配式农房技术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30年,全省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住房品质大幅提升。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混凝土、钢结构等装配式农村住房技术体系应用指南、地方标准和图集,逐步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推行功能化、地域化、系列化农村住房标准户型图集库,提供“菜单式”和定制化服务。针对高海拔地区、民族地区等不同条件,开展结构体系、连接方式、新材料、新工艺等技术创新。
二是培育完整产业链。培育一批专注于低多层装配化房屋产品的企业,以及集设计、部件生产、施工于一体的“专精特新”装配式农房企业。建设多样化装配式农房“展示超市”,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农房产业公园”建设。推动农户建房由“找施工队”向“选产品、定方案、企业建”转变,并带动绿色建材、生产装备、装配式装修、机电家具等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同时,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和一体化产业人才培养。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成都、绵阳、德阳、眉山、南充、巴中6市率先试点,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村民聚居点、乡村旅游等项目推广装配式农村住房,引导零星农户自建采用装配式住房。到2030年,力争试点地区新建农村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例达到15%以上。完善宅基地审批、施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杜绝质量安全、技术不合格产品、合同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资金与风险保障。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政策,支持新建农房采用装配式建造;运用农村住房建设贷款贴息、“增信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优先对采用装配化技术建设的农村住房给予补助和政策支持。推广农房巨灾保险,鼓励村民投保农房财产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为装配式农房持续迭代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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