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的股份转让事项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关键信息。
红旗连锁的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曾俊先生,以及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曹世如女士和曹曾俊先生拟转让93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永辉超市拟转让1.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面,红旗连锁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4元,共计分配1.6864亿元。公司决定不进行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的实施细节也已明确,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则为2024年5月14日。由于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原定的股份转让价格由5.88元/股调整为5.756元/股。调整公式遵循了“(原转让价格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 + 转增或送股比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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