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交所向盘龙药业下发监管函,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56.84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费1140万元和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该项目投入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前期筹备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该项目投入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经查,该项目2022年度投入设备支出608.73万元,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准确。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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