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收两张罚单,共涉32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共计1380万元。
其中,52号罚单显示,上海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一、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二、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三、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四、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五、开展理财业务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六、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未达到5%;七、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八、理财业务数据登记错误;九、违规发行大额存单;十、为保理业务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十一、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核严重不审慎;十二、委托贷款违规用于购买理财;十三、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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