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分期偿付(第四次)安排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公告,该债券代码为188745,简称H21旭辉3,原定的分期偿付日为2024年7月14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7月15日进行。
本次偿付涉及债券本金的3%及相应的利息。
旭辉集团表示,2024年上半年的合约销售同比下降52%,导致资金状况紧张,目前尚未足额筹集本次本金及利息偿付所需的资金,公司将在宽限期内继续筹措资金。
该债券的发行金额为18.75亿元,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形式,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均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原为4年,调整后的兑付日定于2025年7月14日。票面利率为3.90%,还本付息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自2023年11月20日起开始分期还本。
债券设有2个自然月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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