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局联合其他四部门发布通知,宣布自6月1日起,成都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将全面提升。调整涉及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具体如下:
- 城镇职工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从700元提升至1000元。 - 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从2000元提升至50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医疗费支付标准从3000元提升至6000元。 - 生育多胞胎的补助标准相应提高。
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待遇也有所提升:
- 产前检查费补助从400元增至700元。 - 顺产医疗费调整为30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医疗费调整为4000元。 - 生育多胞胎的补助同样增加。
根据四川省医保局的指导要求,生育医疗费待遇由定额支付改为限额支付,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因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将于6月1日起在无起付线条件下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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