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间,世茂集团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之进度,考虑是否需要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在适当时候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决定,并作出进一步公告。于本公告日期,香港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香港高等法院已将该清盘呈请的首次聆讯日定为2024年6月26日。
稍早前的4月8日,世茂集团公告表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公司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
世茂集团(00813.HK)在港交所公告,2023年合约销售额为人民币428.22亿元。合约销售面积为294.7万平方米。营业额约为人民币594.64亿元,较去年下降约5.7%。股东应占核心业务亏损约为人民币145.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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