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龙湖集团”)发布公告,宣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信息。
根据公告,龙湖集团将向股东派发每股0.22元人民币的普通股息,股东可选择现金形式接收或将现金股息转换为代息股份,转换价格为每股10.836港元。
股东的现金股息将以0.2386港元/股的形式发放,汇率为1人民币兑1.08448港元。
龙湖集团允许股东部分以现金、部分以新股的方式收取股息,为股东提供了灵活的选择。
股东若选择将现金股息转换为代息股份,需在2025年3月26日16:30前行使选择权。除净日定于2025年2月24日,而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25年2月25日16:30。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从2025年2月26日至2月27日暂停办理。
同日,龙湖集团宣布采纳新的《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
公告显示,龙湖集团董事会于今天决议采纳《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受托人将以公司提供的现金于市场上购入现有股份,并以信托形式代相关选定参与人持有,直至该等股份按计划规则归属予相关选定参与人为止。
该计划旨在认可和激励合资格人士对公司持续高绩效的贡献,并帮助集团保留现有员工及吸引优秀人才,同时让他们分享集团长期业务目标的经济利益。
龙湖集团的这一激励计划由执行委员会管理,成员包括公司董事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及人力资源总经理。计划规定,受托人可购买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且授予个别选定参与者的最高计划股份数目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执行委员会将根据计划规则,使用公司资源向受托人支付资金,指示受托人购买公司股份。
在授予及归属方面,执行委员会将根据其绝对酌情权挑选适合参与该计划的合资格人士,并确定授予的计划股份数目、归属日期、表现目标及归属条件等。若选定参与者不再为员工、未达到归属条件或因严重过失等原因终止受雇,授予股份将不得归属该选定参与者。受托人、执行委员会及董事会不得就受托人持有的任何计划股份行使投票权。
该计划自采纳日期起生效,直至购买的股份总额达到计划上限或董事会决定终止该计划。
同时,龙湖集团宣布,2020年8月26日采纳的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于今日经董事会决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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