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批准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发股份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截至目前,华发股份已取得国资有权监管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发集团”)对本次发行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华发集团同意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华发集团参与认购华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金额不低于实际发行金额的29.64%,且不超过27.5亿元(含本数)。
华发股份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发布评论
评论